《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专业代办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4天拿证
章 总则
为了贯彻实施标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资质评定”),引导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营造全行业信用氛围,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是指在室内外环境对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臭虫、蜱、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人类生活与工作、
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向被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的单位。
第三条 资质评定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和性。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所采用的为《资质评定》标准。
第五条中国清洁行业服务企业等级资质评定中心按照主管部门赋予协会的职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办法的实施;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