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申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机构不得含有外资
办理要求如下所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注册资金无明显要求,人员至少三名)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地区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证书有效期限为2年,到期前30日应提交延期申请。
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