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知识产权局负责柬埔寨的商标注册申清受理与审查,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柬埔寨采用公告后置制度,在商标申请人获得权利证书后才会进行异议公告,异议期为3个月。若被提出异议需及时答复,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注册商标。因此,申请人需持续关注商标注册后公告情况。
商标权人需在商标注册后5—6年间主动提交商标使用或未使用声明,否则商标将被无效。在实践中,柬埔寨知识产权局很少主动将此类商标予以撤销,但是第三方可以此为由申请撤销商标,除非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商标无法使用,否则商标将会因此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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