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是根据欧盟专利公约,于1978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盟专利的申请、审批及授权工作。欧盟专利申请的突出优点是: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德语之一),提出一件欧盟专利申请,经过一个申请、审查、授权程序,获得欧盟专利后,在全部成员国和延伸国启动生效程序后,即可获得同等国家专利的保护。
一、欧盟专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欧盟专利申请可以向欧盟专利局慕尼黑总部或其海牙分局提出;或依缔约国的法律规定,向该国的工业产权局或该国的其他主管机构提出。
2.检索和公开申请
递交的欧盟专利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欧盟专利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3.审查和授权
欧盟专利局审查员根据欧盟专利公约及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员发现申请不能授权时,将发出审查意见。
申请经审查可以授予专利权时,审查员将通知申请人缴纳授权及公布费,并应将授权的权利要求翻译成两种官方语言。欧盟专利局将发出授权决定通知书,通知申请人授权日,即在欧盟专利公报上公告的日期。欧盟专利自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日起生效。
二、欧盟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2)一份欧盟专利请求书;
3)一份发明说明书-有附图;
4)发明的一项或数项权利要求,定义您所寻求的保护范围;
5)更多资料 欢迎咨询我们
三、申请欧盟专利的要求
公司或个人均可申请欧盟专利。他们确认他们拥有该项待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您可以直接提交欧盟专利申请,也可以授权欧盟专利律师代表您提交申请。欧盟专利律师是具备资格的人士,他们在与EPO打交道和处理申请程序方面有经验。如果您在任一EPC成员国境内既没有居住地,也没有主要营业场所,则在整个申请程序中,除提交申请外,您由欧盟专利律师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