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制度:
在澳门地区,商标事务由澳门经济局统一负责管理,官方语言为中文或葡萄牙语。
澳门地区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目前,澳门经济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仅接受一标一类申请。澳门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记号、颜色组合、立体形状、声音等。
由于“一国两制”的原因,单纯的国内注册商标是不受澳门法律保护的,而单纯的澳门注册商标也不受内地法律所保护,如果有用于两地的商标应在两地都注册。
二、注册途径:
直接向澳门经济局提交注册申请。
三、注册所需资料:
▪️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国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的扫描件;
▪️清晰的商标图样;
▪️指定的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签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需公证)。
四、注册流程:
商标检索+人工去重→提交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初审公告→实质审查→注册公告→核准发证
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2天左右受理。经济局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将发出补正通知书;若符合规定,会安排公告。
公告:自初审自公告日起2 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
实质审查: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审查员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
注册核准与核准发证:质审查通过后则会安排注册公告并颁发注册证。
五、申请时效:
❶回执:7-10个工作日
❷公告:2个月
❸整个周期:顺利注册情况下,大概需8-10个月
六、商标有效期及续展:
商标自核准注册日起7年有效。商标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7年,续展次数不限。
七、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澳门当地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澳门地区采用公告前置程序,即先公告供第三方异议,再进行实质审查,顺利通过异议程序也不代表商标一定能够注册成功,这与内地的区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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