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力 资 源 服 务 许 可 证 申 办 材 料
1、逐项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不必填写);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填写其隶属法人单位情况;2、办公场所证明(无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无偿使用证明和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提交其隶属法人单位的验资报告); 4、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其他法人单位需提交相关登记注册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其隶属法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9、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