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保障
(1)应急Z业队要加强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
(2)人事总务课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带统一明显标志,抢救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3)安环部要对安全事故抢救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
(4)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与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事故调查及分析
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及对策并形成书面报告,按相关要求提交到相关部门。
应急预案管理
(1)安监部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及时修订。
(2)安环部负责组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