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平台营收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地”租收入(如,网络店铺),二是分配权收入(如,流量广告),三是价差收入(如,自营商品),四是服务收入(如,物流、支付)。
网络空间并不稀缺,“地租”可能长期免费或者低廉,在此不花时间赘述。
“分配权收入”很难任性。从消费互联网延伸到产业深处的产业互联网,流量依旧相对稀缺,但超级大平台的流量分配权将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完成供应链数字化改造之后的品牌或者制造企业,将具有更强的流量自主能力,可以独立电商或者全渠道。举个例子,供应链优势凸出的优衣库、GAP、SHEIN等品牌,有独立站或者线下店等流量自主的能力。超级大平台可以数字化销售商品,垂直供应链平台也可以数字化销售商品,实体企业也可以数字化自主销售商品,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水平分工。
那么超级大平台将分配什么?早在2016年《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就提出,“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超级大平台对规模效率的要求高于其他企业,“大规模通用性”先天是超级大平台的主战场。数据具有通用性,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可以无限复用,越用越多;算法具有通用性,也是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可无限复用,越用越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价格”由劳动价值决定;马歇尔的供求均衡理论认为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也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价格”以劳动价值为基础,受供求关系影响。
沙子可以制成贵重的硅芯片,但沙子终究难定出黄金价格。“数据”及“算法”边际成本递减趋零,这两类核心资源不存在“天然稀缺”,风险仅停留在可能的“人为制造稀缺”,“定价”会趋向合理。分配“数据”和“算法、算力”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分配权收入”也具有“做大蛋糕分蛋糕”的“共赢”特征。
“服务分佣”得靠打造“通用底座”。超级大平台依赖规模经济,先天有“通用性偏好”,决定了他们在技术服务方面偏向切入两端,一端是广谱的云计算,另一端是通用的OA、金融或物流场景,这些是企业数字化服务的通用入口,适合成为各种垂直纵深“穿山甲”企业的集成底座——提供统一的产业链协同接口,供应链上的各类企业数字化连接容易且成本低。事实上,云计算、OA、金融科技、公共仓配也确实成为了超级大平台的标配布局。
产业链数字化程度越高,就越容易抽象出更多的通用服务。比如,当大量传感器和控制器一体的IoT终端(暂且称之为“传控器”),布满“垂直纵深”的生产线、仓储物流设备和各种产业数字化场景。在“传控器”与边缘计算终端之间,在碳基和硅基大脑的AI转换之间,在元宇宙节点和产业数字孪生之间,应该有超级大平台介入的通用机会。
服务收入的理想状态并非是年费,好是分佣。分佣的前提是,为企业商业模式优化与数字化增长,持续提供系统迭代,或者持续补给各类要素及产业资源。好比互联网企业买一台打印机,大都会选择一次性付费方式,但聘用CTO一般要分配股份、分享红利。打印机的功能和系统基本是固定的,CTO要带领技术团队贴紧公司业务不断升级迭代技术系统,还会把心把肺地为公司BD资源。能“分佣”的产业数字化服务不是静态的软硬件产品,是相伴共生共赢的动态技术伙伴。类比Shopify,一个技术平台凭什么能收到用户2-4%的电商销售额佣金?
可以放心的是,即便有分佣能力的底座集成平台,依旧比较难形成垄断利润,对于垂直纵深里的“穿山甲”企业来说,这些底座集成平台如同几大电信运营商,费率在竞争中与“暴利”渐行渐远。甚至超级大平台可能还不如几大电信运营商,因为数字化产业链具有断点/续点生存能力,“穿山甲”也有一定的底座能力,集成更加细分的软硬件应用,有能力与超级大平台形成基于效率的水平竞争。
商品“交易价差”收入仍然值得期待。B2B交易大都有平台即供应商的自营或者准自营机会。平台控票控款、承担合同履约风险,成为采购商长期稳定的供应商,更加符合B2B采购需求特征。在MRO、办公用品等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领域,品类多、交易和物流配送共性相对较高,已经率先成为超级大平台扩展的交易品类。
B2B交易的核心价值在供应链管理,包括供应商管理、产品质量控制、需求分析与预测支持、履约交付、账期管理、本地化客户服务等多个环节,仍旧需要与各行业的“穿山甲”们协作,形成采购供应链服务平台,其竞争力落脚于全产业链协同效率、全要素生产率和全场景服务能力。
目前为止,产业互联网“穿山甲”们对超级大平台几乎没有什么依赖,更谈不上受控于超级大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嘉御基金董事长卫哲也曾说,“我们在欧美产业互联网领域还没发现反垄断案例。”
当超级大平台拥抱产业互联网,好消息是我们不用太过于担心“垄断”,“监管”压制的估值有望迎来修复,营收和业绩也将获得新的增长支撑;坏消息是ToB或F的深度服务,净利率总归是无法跟To C消费互联网时代的流量生意相比,可能会拉低ROE。
但无论如何,产业互联网都是超级大平台在低估值下获得第二增长曲线的机会,更是“大象”与“穿山甲”协作,打通各行业数字化巷道,释放实体产业链潜能的新生态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