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发明专利跟中国的发明专利类似,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不受专利权保护的客体,例如理论、信息、计算机程序、商业方法等本身,违背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动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在权利要求的撰写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授权)。法国的实用证书专利跟发明专利相比,除了在保护期限和审查程序上有所区别之外,在保护客体、可专利性的要求方面是完全一样的。
二、法国专利审批程序
1.发明专利
提交申请→形式审查→检索→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公告
2.实用证书专利
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公布→授权公告
注:与法国发明专利相比,实用证书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中没有检索和实质审查这两个步骤,其它方面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三、获得法国专利的途径
目前,获得法国专利有以下几种途径:
1)直接或根据巴黎公约向INPI提出法国专利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授予法国专利权。
2)直接或根据巴黎公约向EPO提出欧洲专利申请,经审查获得授权以后,去法国生效。
3)直接或根据巴黎公约提出PCT申请,随后PCT申请进入欧洲地区阶段,经EPO审查获得授权以后,去法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