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要做公证认证?
1、香港公司在大陆或海外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诉讼
4、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5、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6、继承过程触及大陆产业,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7、在内地发生诉讼时,有必要为香港提交诉讼依据
8、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要,有必要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可以公证认证的香港文件类型:
公司文件:
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公司委托(授权)书;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书;公司资料(状况)证明书;《申请港资企业证明函》证明书;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书(BR);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 (CC);法团成立表格 (NNC1);周年申报表(NAR1);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ND2A);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通知书(NR1);组织章程细则 (AA);股份转让书
个人文件:
香港出世纸;香港改名契;香港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申请回内地收养子女声明书;无子女证明书;家庭关系及状况声明书;无婚姻记录证明书(寡佬证);香港结婚证书、香港离婚令;继承(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内地人士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书;申请办理夫妻关系(结婚)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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